结核病俗称痨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可发生在身体的任何部位,最常见的一种是发生在肺部,称为肺结核。一年四季均可发病,15岁以上的青壮年是结核病高发人群。目前,肺结核是我国发病、死亡人数最多的传染病之一。下面,小健就用一问一答的形式更有针对性的替大家解决疑惑!
10、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肺结核患者?
肺结核患者开始规范治疗2至3周,传染性会大大降低,大多数患者可在家里进行治疗和康复。关心且不歧视肺结核患者可以促进结核病的防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全社会都应关心和帮助结核病患者,共同营造没有歧视的社会环境。
11、应该如何预防肺结核?
预防结核病传播最主要的措施是及时发现并治愈传染性肺结核病人。
(1)如果发现有连续咳嗽、咯痰超过两个星期的人,应立即动员他去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检查,并按医生要求正规治疗;
(2)对与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关检查;
(3)对已经感染结核菌的人群,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预防结核病的发生;
(4)做好人口密集场所的通风和环境卫生工作,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为新生儿及时接种卡介苗,卡介苗主要对儿童期的结核性脑膜炎、粟粒型肺结核有较好的预防作用。
12、肺结核病人什么时候能恢复工作和学习?
(1)需视病人的具体情况而定,但首先必须在痰菌阴转、病情好转后;其次要在身体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时;
(2)对从事饮食、服务、教育等特殊行业的结核病人来说,他们的工作对象是众多的健康人和儿童,因此对于部分病人恢复工作应从严要求;
(3)于患肺结核的学生,如果病情比较轻,只要不排菌,避免过度劳累,规则服药,可以不用休学。对于个别病情严重、排菌或有严重并发症的学生应休学,并尽快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治。必须等到病人的病情好转,不排菌后才允许复学。但前提是必须积极配合坚持正规的抗结核治疗。
13、治疗肺结核什么情况下可以停药?
一般必需至少规律、联合用抗结核药6个月后,没有任何发热、乏力、盗汗、咳嗽、咳痰等结核病症状,胸片显示肺内病灶已消失或硬化稳定,痰中查不到结核菌方可停药。
但具体到每个病人需要服药多长时间则要根据病人的症状缓解情况、胸片显示病灶吸收情况以及痰菌转阴情况而定。
14、为什么要强调坚持规则治疗?
据长期的科研与大数量病人治疗结果分析,规则治疗可治愈95%以上的病人,治疗失败(指继续排菌)仅为3%左右。不规则治疗主要包括未坚持规律(间断及中断)用药及未完成规定疗程(提前终止治疗),此外也包含化疗方案不合理(如未联合用药)。不规则治疗只有约45%的病人治愈,50%左右治疗失败及少数病情严重病人可导致死亡。
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不规则治疗失败率高,复发率也高,同时极容易使细菌对抗结核药物产生耐药性,再度治疗效果很差,成为久治不愈的慢性传染源,一些病人还可能传播耐药菌,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危害,因此一定要坚持规则治疗。
16、如何应付化疗后的不良反应?
(1)化疗前,要了解病人的药物过敏史、肝肾疾病史,要作肝肾功能检查。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要根据肝肾功能情况慎用抗结核药物。
(2)化疗后会引起胃肠道不适,轻者有恶心、厌食,重者则引起剧烈呕吐,消化道反应剧烈者,服药前可进食少量食物。
(3)患者以高热量、高蛋白食物为主,以补充由于结核病所造成的组织蛋白过多分解和过多的能量消耗。同时还应供给大量的蔬菜、水果,再搭配一些粗粮。
(4)如出现轻微副反应,应在医生的观察指导下继续用药,同时给予对症处理。如毒副反应较重,应及时报告县(区)结防所(科)或嘱病人到结防机构就诊,经临床观察停用有副反应的药物。但不得自行任意更改化疗方案。
17、结核病人治疗期间应注意什么?
结核病人一经确诊要尽早开始正规治疗。治疗期间不能轻易自行停药、调换药,如出现头晕、耳鸣、腹胀、胃部不适、恶心、视物模糊、色觉障碍或其它眼部不适等症状,应立即到结防所就诊,请医生辨别是否为药物副反应,并及时做相应处理。
治疗期间还应遵医生嘱咐按时送痰、复查,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帮助病人更好的完成治疗。
如症状未减轻甚至加重也要及时就诊,以进一步鉴别诊断是否患有其它疾病或耐药结核病的可能,避免延误病情。最重要的一点是即使症状减轻,也要坚持服药完成疗程。
此外,还需注意营养和休息,肺结核病人在饮食方面应以高热量、高蛋白为主,以补充由于结核病所造成的组织蛋白过多分解和过多的能量消耗。
同时还应供给大量的蔬菜、水果,再搭配一些粗粮。蔬菜可提供维生素,维生素A、维生素C可增强机体抵抗力,补充机体的消耗;粗粮可提供维生素,可保持肠道健康;还要忌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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