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卫生厅、物价局、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30号、苏卫疾控〔〕18号、苏价费〔〕号、苏财综〔〕号)要求,全面、及时、准确的掌握全县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认真做好学生的健康促进工作。
二、体检对象
(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高一新生。
三、体检项目
1.问诊:既往病史,近期有何不适症状;
2、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3、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4、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5、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7、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8、实验室检查指标检查:结核菌素试验
四、体检时间
11月7日——12月8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强化领导责任。教育局成立由周厚良局长任组长、温波副局长任副组长、潘龙跃、郜晓智、相华国、应树海、施青春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各学校一把手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体检工作,学校要提供学生体检时所需场所、桌椅、电源等设施,确保按时完成落实本年度学生体检工作。
(二)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组织有序。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体检班级的联系、现场的协调和管理等工作;要在体检前一周与体检机构联系,负责学生体检表和结核菌素试验告知书的领取、结核菌素试验的告知书的发放和回收。班主任提前将体检表发放至学生手中,填好相关信息后将学生组队带至体检现场。每班次体检结束需带队班主任签字确认体检人数。
(三)反馈异常信息,落实干预措施。各学校要根据体检机构出具的异常体症信息,及时反馈至学生家长。同时要依据体检机构出具的学生体检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指导意见,采取针对、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和干预,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建立良好的健康行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依据收费标准,及时结算费用
依据响价费〔〕73号、响财综〔〕12号、响教财〔〕4号《关于年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和高中代办费预收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一年级、初一、初三新生每生每次13元(含结核菌素试验);其它年级学生每生每次8元;每学校体检结束后,体检机构开据体检发票,各学校负责人要及时核实、批核,按时结算体检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开支。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在代办费中列支。
附:响水县-学年学生体检时间安排表
体检单位
人数
年级
班级数
体检天数
体检时间
响水县实验学校
初一
5
1
11.11
响水县实验学校
一
响水县实验初中
初一
30
4
11.7-10
响水县第一初中
初一
23
3
11.14-16
响水县双语实验学校
初一
22
3
待定
响水县双语实验学校
一、三、五
3
待定
响水县业余体校
44
初一
1
1
待定
响水中学
高一
21
3
11.17-21
响水县第二中学
高一
16
3
11.22-24
响水县第一小学
一、三、五
12
11.10-25
响水县实验小学
一、三、五
9
11.26-12.8
响水县第二实验小学
一、三、五
共检3
11.25-29
响水县职业中学
各镇区中、小学
年11月15前结束
注:各学校按规定时间提前与所在地体检机构联系,领取体检表格和告知书。体检时间中休息日不体检县疾控中心联系各镇区与所在地卫生院联系
白癜风能好吗全国白癜风最好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