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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可以怀孕吗

肺结核是一种较为多见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得了肺结核,除了肺部受到直接损害外,由于毒素的刺激,还会引起神经、内分泌功能紊乱,出现一些全身的症状。病人常感到疲乏无力、食欲减退、消化不良、消瘦、夜间盗汗、午后发热、两面颊潮红等,一些女性患者还可能出现月经失调或闭经。但对很多患有肺结核又尚未怀孕的女性来说,关于能否怀孕却有诸多困扰。

铭德

中医

肺结核患者可以怀孕吗

1、活动期肺结核避免怀孕

患有肺结核的女性,当她们的结核病处于活动期阶段时,一定要做好避孕,待病情稳定、遵医嘱完成正规治疗方案,并治疗结束后,停药1年,再考虑生育。所谓肺结核活动期,主要是指有发热、盗汗、全身乏力、咳嗽、咯血以及胸部检查X线发现浸润渗出性病变、血沉降率升高等表现的结核病。在肺结核活动期怀孕,不仅可能导致肺结核恶化,产后还会易发血播型甚至全身性结核,胎儿也可能因此感染上结核,或因妊娠期间治疗不当而导致胎儿畸形。

在妊娠期间,孕妇若患上肺结核,一般要视具体情况来判断能否继续妊娠。如果结核病处于活动期阶段,结核病灶广泛,应及早中止妊娠,否则继续妊娠对母体和胎儿均不利。原本就处于肺结核活动期的患者也是如此,一旦发现怀孕,应尽早实行人工流产,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2、非活动性肺结核病情轻者可怀孕

有一部分肺结核病人可以在专科医生监督下怀孕、妊娠直至分娩。这类病人的结核病变轻微且处于恢复阶段,或肺结核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伴发病。这类结核病称为非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肺功能无大的改变,对胎儿的发育不会有明显影响。病者在怀孕期间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按医嘱服药,并注意生活保健。

3、孕妇患肺结核对胎儿的影响

若在妊娠期间孕妇患上肺结核,要视病变的具体情况听取传染科和产科医师的综合建议决定是否继续妊娠。由于抗结核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畸形、流产和死胎等不良影响,因此,妊娠期间抗结核药物的选择受到局限,这就使得部分抗结核的一线药物在孕妇的治疗过程中不能应用,必然导致治疗效果不佳,病情难以控制;同时,胎儿也会因孕妇长期的病理状态,受到缺氧及营养不良等影响,导致发育不良、死胎等;此外,结核菌也可以通过血行播散,在胎盘内形成结核病灶,破坏绒毛后进入胎儿体内,传染给胎儿,总之,结核活动期患者不宜妊娠,可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其人工流产或引产。

铭德中医--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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