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专家征聘公告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专家库第一批专家征聘工作已结束,随着专家评审(勘验)系统第二期项目建设的完成,平台在线评审和在线勘验功能正式启动运行,我局计划开始征聘第二批评审(勘验)专家。根据《呼和浩特市行政和政务服务局专家评审(勘验)管理制度》(试行)(呼行审字[]号)精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评估、评审等资质的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专家类型(一)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加工。(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临床领域医学(具体为预防保健科(院感)、全科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传染科、结核病科、地方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职业病科、临终关怀科、特种医学与军事科学科、中医科、民族医学科、中西医结合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2、医技领域:(具体为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麻醉科)。3、药剂领域:(具体为药剂科)。4、医务管理领域:(具体为医务科、医疗保健、公共卫生)。(三)对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医学(具体为临床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医学(具体为临床医学(妇产科、泌尿外科、医学影像))。(五)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医学(具体为临床医学、药学)。(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执业,具有精麻药品管理经验的药师)(六)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医学(具体为临床医学、放射卫生)。(七)民办高中(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审批:教育、建筑(具体为教育教学校舍设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称资格)、教育管理)。(八)实施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教育、建筑(具体为教育教学校舍设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称资格)、教育管理)。(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程类(具体为(1)设计—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中级、高级职称);(2)工程造价—安装工程—水利工程(投资类专家);(3)监理—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高级职称))。(一名专家可以申报多个领域)(十)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工程类(具体为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河道和堤防工程(高级职称))。(一名专家可以申报多个领域)(十一)取水许可:服务类(具体为勘查与调查—水文监测与调查—水资源调查评价)。(一名专家可以申报多个领域)(十二)肥料登记:货物类(具体为化工材料及其制品—合成材料及专用化工品—化肥、农药)。(十三)屠宰厂设置审批:工程类(具体为设计—农业工程—畜禽养殖工程)。(十四)草原征占用:工程类(具体为工程施工—农业工程—畜牧与草业工程)。(十五)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工程施工、交通运输与物流(具体为1、水运工程(航道工程、船舶工程、能源动力动力工程、轮机工程)2、水路(内河运输组织与管理))。(一名专家可以申报多个领域)(十六)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工程施工、交通运输与物流(具体为1、水运工程(航道工程、船舶工程、能源动力动力工程、轮机工程)2、水路(内河运输组织与管理))。(一名专家可以申报多个领域)详见附件2审批事项与专家类别对应表二、入库专家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评审工作中应坚持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3.熟悉与行政审批评审(勘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能胜任评审(勘验)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4.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信用记录;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勘验)工作(一般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部分稀缺专业专家年龄适当放宽);6.各行业系统对评审专家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7.评审(勘验)资深专家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1)已经纳入相关行业、部门的专家库3年以上,能够正常参与综合评审(勘验)活动的。(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8.对达不到第七条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的,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专家评审(勘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也可列为评审(勘验)专家。(1)经有关单位或者2名以上(含2名)评审(勘验)专家书面推荐的。(2)连续从事相关专业2年以上,专业上取得国家或行业职业资格的。(3)相关专业工作成果获得自治区(省、直辖市)、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三、专家入库流程专家入库按“专家申请—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资格终审—公示—入库”程序进行。(一)专家申请:申请入库的专家,需通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