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完成年一季度结核病防治
督导检查工作
为了解掌握年第一季度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市结防所于年4月11日—20日,由杨江旭副所长带队一行6人对全市第一季度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发现,各县市区均按期举办了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会议和培训;对乡镇开展了常规督导和基本公共卫生检查;确诊患者登记、管理较为规范;健康教育形式多样,“3.24”世界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精彩纷呈,创新开展了百千万志愿者传播行动。同时,督导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各县市区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县市区肺结核患者发现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大;个别县(市)区乡、村医生对患者管理存在漏洞;有些综合医疗机构仍存在结核病漏登、漏报现象;对耐多药肺结核病可疑者筛查及诊治工作重视不够;医院(市四院)仍未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版)》的要求规范开展肺结核病人的诊治管理工作等等。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与不足,督导组向相关人员进行了反馈,并认真分析了问题根源,提出了相关整改建议:一是加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提高肺结核患者病原学诊断率,加强肺结核可疑者痰结核菌检查,提高初诊查痰率;二是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工作,加强痰涂片质量,提高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医院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结核病漏登漏报现象;四是积极推进结核病新农合政策的有效落实,切实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五是继续做好学校等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控工作;六是市四院要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版)》的要求规范开展肺结核病人的诊治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完成规范的全疗程治疗;七是对确诊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相关信息要在结核病专报信息系统进行录入;八是市四院与各县市区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保患者出院后各县(市)区能够按照《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对患者进行接续治疗管理,使结核病防治的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
通过此次督导,将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推动市四院结核病防治工作逐步规范化,为做好全年的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朝阳市结核病防治所供稿
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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