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说的“激素”,实际上是“糖皮质激素”的简称。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重要的皮肤科外用药,具有高效、安全的特点,是许多皮肤病的一线治疗药物,临床上将外用糖皮质激素分为超强效、强效、中效和弱效,共4类。
很多患者,甚至有部分医生对此并不十分了解,认为激素类药膏就是万能的,随便滥用,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加重病情。
含激素的外用药膏,因为成分、浓度以及剂型的不同,在疗效和不良反应上会有很大差别。通常外用激素药效越强不良反应也会增多。外用激素在我国根据作用的强弱分为四级,为最大限度的避免不良反应,选择适合的强度非常重要。
强效和超强效激素适用于重度、肥厚性皮肤病的病损:
连续用药一般不超过3周,每周总用量小于50g(一般是10-15g/支)
中效激素适合轻中度的皮肤损害:
可以连续应用4周左右。可用于面部、乳房、会阴及皱褶部位,但连续使用时间最好控制在1-2周内。
弱效激素适用于轻度皮损:
可以短时较大面积使用,必要时可以长期使用。也适用于面部、乳房、会阴及皱褶部位,应控制在2-3周以内。
但是激素类药膏不是皮肤病的万能药,激素是免疫抑制药,可以诱发或加重感染,故其对病毒、细菌和真菌性皮肤病不适用。比如单纯疱疹、皮肤结核、痤疮、毛囊炎、足癣、体癣和股癣等皮肤病,就不能使用激素类药膏,否则只能加重病情、耽误治疗。
长期大量使用激素类药膏,用药部位可出现程度不同的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皮肤潮红或产生淤点、淤斑,皮肤干燥、发黑或呈鱼鳞病样变化,以及出现脱发、多毛、激素性粉刺等,尤其是面部不能用激素类药膏,长期使用会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酒渣鼻、痤疮等等皮肤病问题。
长期大量外用激素类药膏,可通过皮肤吸收而引起全身的副作用。不少人因此出现骨质疏松等症,严重者甚至产生自发性骨折。
长期使用激素还可诱发或加重感染,使感染病灶蔓延、恶化。部分病人因此诱发胃和十二指肠溃疡,导致溃疡出血、穿孔。还有的病人因此诱发青光眼、白内障等。
婴幼儿尽量不建议使用含激素的药膏。伴有慢性疾病的老年皮肤病患者应慎用激素类药膏,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心力衰竭、癫痫及精神病患者,尤其不宜过多使用这类药物。
完
胡氏正方
▋